我是
湖北的车主,在台州东福4S店购买福克斯2.0MT款,5个月后,我去义乌办事,车子突然自燃,最后把火扑灭。我马上跟当地的义乌4S联系后,经过了3个小时拖车才赶到。当天4S店经理说第二天会有专家来进行检测。第二天我来到义乌4S店,经过检查,发现我的车子点烟气位置插着一个车用充电器,马上把责任往我身上推,说是我插的点烟器的缘故。当时他们根本没有什么检测仪器,而且拆的时候那个所谓的专家不在旁边。说如果不是点烟器插的缘故就不会短路,还说福克斯在没开电门的情况下点烟器是不带电的,说可能是我的充电器存电的缘故。后来我才发现福克斯关了电门,点烟器也是有电的,可惜当时没有录音。那个专家说具体的情况要上传到总公司答复以后才能给我报告,当时问他什么时候能出报告,说要3个工作日,我问这个专家就算是点烟器造成的,保险丝应该会跳吧,专家马上再派人检查了保险丝,经过检查发现只有跳了一个保险,就是中控的保险。因为我要回来,所以我把车拖回到台州让义乌4S工作人员把答复报告传到台州东福去。 我到了台州与台州东福4S工作人员联系,他们说总公司的技术专家是老外,国庆时间回国去了!我就觉得奇怪问他们说老外又没有国庆节。工作人员无语又开始推脱责任,说我的事故是充电器造成的。
我把我的理由跟他们说了,充电器本不带电,我在使用充电器中造成的短路为什么保险丝不爆;厂家发的说明书上并没有说不能使用或者长时间使用充电器,属于没有告知客户存在的安全隐患。又过了将近一个月东福4S店说照顾我,赔偿我8000的修理费(估计损失20000元)。
我认为既然不是你们的责任就不要你们出钱,是你们的责任就把我的车修好并且承担我的拖车费用。我看4S店也是理亏。